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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梁圣民家琵琶 北宋 · 吴则礼
宫样缬罗舞袖长,纤眉巧学时世妆。
薰炉夜烧司衣香,酒杯到手天雨霜。
檀槽徐作春雷转,龙纹拨打黄金面。
梨园妙处世不知,为君弹彻霓裳遍。
淮南日日花信风,新声投老爱轻拢,试与小桃催小红。
楚州教授厅题名记 宋 · 李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三、《淮郡文献志》卷二五
楚州教官题名有记,为节孝徐先生作也。
教授,楚学官,而记为徐公,记官之所繇始也。
何始乎?
徐公前乎无学官,徐公之德足以化其邦之人,朝廷因命以教焉,故善其始于徐公也。
公名积,字仲车,而「节孝」者朝廷赐谥以旌公之德者也。
公之事亲怡怡劬劬,旨甘之出,必自躬亲。
既殁,设像如生。
饮食焉必手进,𠤷盥焉必闻其漱濯,衣衾焉如适其燠寒,定省焉如见其起居也,盖终其身焉。
其为学无所不综,而一出于正。
曰正者,所以存吾诚也,正则无往而不为善。
其文章纡徐闳伟而奔放,其气浑然。
其为诗瑰丽奇逸,端绪若可寻索,卒然失之。
一时儒宗巨人,眉山苏公轼豫章黄公庭坚、邹公浩、陈公瓘皆与公文字相应答,不敢以学行加公,若有所畏焉。
四方学者尊其道,以先生称之,而楚人独曰吾仲车先生也。
先生进士,中治平四年第,既仕而不忍去其亲,郡守礼请教其乡之人。
国朝之制,教授或置或否,视养士何如。
楚建学始于景祐二年,养士数少,不专置学官
元丰末,朝廷以此邦之人化先生之德也久,因其摄,即命为真。
元祐绍圣以迄崇宁,四任十五年不易代。
先生既老且病,致其仕,因除张康仲代焉。
自此除代不绝,二十五年间,相继凡九人。
今天下养士不登额而特置教授员,惟楚学为然者,繇先生也。
先生之德足以化其乡,其殁足以传其后。
教授江夏黄君与权,继先生于二十五年之后,其嗜学若渴,其好贤若揭。
钜野李邴曰:「事久且昧若何,愿得文记其事」。
曰:「学有祠,祠有记,乡老有诗,墓有表,史有录,为先生传者不既详乎?
凡官于此者务广先生之道以教学者,使学必探其源,行必端其诚也。
凡学于此者,务率师教而慕法乎先生,入相诏于家,出相砺于乡也。
此邦之士,其兴起为何如?
是与先生为不朽也,又何急于记」?
黄君曰:「虽然,事不可不谨于始也,将使后来者有考焉,且必得公文字为记者,楚人之志也」。
乃书其壁,记建官之所自。
靖康元年十二月初二日钜野李邴记。
和毛君州宅八咏 其八 山房1080年 北宋 · 苏辙
七言绝句 押灰韵 创作地点: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凤凰山
岸帻携筇夜夜来,蒲团纸帐竹香台。
直须觅取僧为伴,更为开庵斸草莱。
九日家酿未熟1108年9月9日 北宋 · 苏辙
 押药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平生不喜饮,九日犹一酌。
今年失家酿,节到真寂寞。
床头泻馀樽,畦菊吐微萼。
洗盏对妻孥,肴蔬随厚薄。
兴来欲径醉,量尽还自却。
傍人叹身健,省己知脾弱。
尚有姑射人,自守常绰约。
养生要慈俭,已老惭矍铄。
燕居渐忘我,杜门奚不乐。
风曲日已乾,浊醪可徐作
太中大夫右谏议大夫上柱国南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赠太傅韩公墓志铭(并序 庆历五年二月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
公讳国华,字某,其先深州博野人
世衣冠旧族,四代祖乂宾,当王景崇袭有镇、冀四州,佐其府,累官检校太子左庶子御史中丞
景崇河朔诸镇中,输贡最为恭顺,由庶子渐劘以德义,故以功名始终。
庶子生四子:韫辞、慎辞、定辞、昌辞,皆以才名,为王镕宾属,于时府号多贤士。
定辞尝以掌书记幽州
时燕客马彧名北门旧儒,以博洽相尚,大屈伏。
昌辞终真定府鼓城,即公之曾祖也。
广晋府永济讳璆,避张文礼之难,徙赵郡,以文知名。
李崧、徐台符为友,二公交荐其才,会疾不起。
徐作诗,以为「当世朋友无复继」者;
李卒以兄子归韩氏,实赵郡太夫人
永济太子中允、知康州事讳构,始迁相州安阳,遂为安阳人
屡为藩镇辟署,敏书奏,时推其工。
尝宰真州清河教谕民以不扰,能信其言。
所至以宽良称。
公即康州之第四子,年十九举进士太平兴国二年,天子初御殿覆试,上第,为大理评事通判泸州
四年,代还,授太子右赞善大夫,旋以例补外幕,授安德军节度判官
七年,除秘书省著作郎,监蔡州税。
雍熙元年,迁监察御史
三年,假太常少卿,使高丽
还,拜右拾遗直史馆,赐五品服。
四年,充三司开拆司推官,寻改主判开拆司
累迁左司谏,刑、兵二部员外郎,帖昭文职,赐三品服。
凡三为盐铁判官,又为左计司判官判户部勾院,都判三司勾院
至道二年,以屯田郎中京东转运副使,移峡路转运使
真宗听政,迁都官郎中,还朝权判大理寺,出知河阳
咸平四年,就迁职方郎中,移知潞州
景德三年,假秘书监,使契丹,还,为江南巡抚使,入权开封府判官
四年,车驾拜陵,权领曹州事。
召归,授太常少卿、知泉州事。
大中祥符元年,拜右谏议大夫
四年,代还,道病,三月十一日终于建州之传舍,年五十有五。
公为文章,不尚靡放,辞达而意不窘。
进止威严,目不妄视。
彰德军,年尚少,乡里多识公,出观者夹路。
或相语:「得韩公左右顾,当具肴酒」。
其重若此。
雍熙中,王师北伐,闻高丽契丹尝为仇怨,命公谕旨,以分虏势。
公至,其王治畏虏,无报复意。
公为陈中国威略,动以祸福,乃承诏,然迁延师期。
公曰:「兵不即发,不如勿奉诏;
出不及虏境,不若勿发兵」。
口语激切,又继以书,至十返。
治惮公坚正,知大国不可欺,乃命其大相韩光元辅赵杭,兵二万五千以侵虏,且俾等率将校诣公。
公犹留馆,须其兵出境乃复命。
淳化二年契丹大将萧宁遣人抵雄州请和,天子疑其诈,命公驰往。
代州刘福作书与宁,钩致其情,得宁答辞,前后反覆无所依,由是悉见其伪状。
三司,更张事凡二十七条。
其兴利,使民乐趋而上收其赢;
其立法,使人易守而难犯。
故所施置,通久而少弊。
上党,会虏寇河朔上党与赵、魏地最亲。
公辨严修训,简器供饷,皆先事区处,民以无扰,诏书褒美。
初,太宗亲择材臣,有由外庭小官,不旬岁柄用者。
公忠力不懈,天子深器其能,而为见忌者所排,故位不甚进,然益任以事,留京师凡十年。
旧,三司判官不兼三馆职事,公为盐铁,特命直昭文馆判官馆职自公始。
真宗缘先帝意,以名臣待公。
开封尝系囚数百,委公决之;
江外阻饥,命公抚之。
皆以任事称。
北方请盟之明年,公以使往,上谕曰:「卿昔使高丽,故以选卿」。
顾同使周渐、张若谷曰:「卿凡事当询韩某」。
公性既任直,无所附合,持权者复不为推引。
更历中外,垂四十年,位才谏大夫,于时皆叹其滞。
然公亦不寿,故不究其用。
迹其行事,皆得舒发所蕴,未尝阻挠,又被顾两朝,为缙绅属目,非不遇也。
公既没,泉人之有知者,相与趋建阳拜奠,朝夕哭,诣浮图营斋,以报公德,其宽爱感人至此。
公闲达,有度量,与人语言,尽诚无隐,非议戎事,未尝及权数。
自以少孤,见禄及亲者,必怃然感伤。
笃爱亲族,姑姊数人孀且老,皆迎以归,事之甚谨。
外兄弟甥侄,悉为具婚嫁。
清约自守,家无馀赀。
诸子皆训以经艺,例恩得任子,多抑之,须其成立,然后奏以官。
及公之终,未官者犹三人。
夫人罗氏,谏议大夫延吉之女,邺王绍威之孙,封宜城县君
子六人:球,湖州德清
瑄,将作监主簿
琚,司封员外郎
珫,河阳司法参军
璩,著作佐郎
琦,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
一女,嫁西上閤门使高志宁
枢密之兄、姊,今无存者。
初,司封登朝,与枢密并,赠公吏部尚书
庆历三年枢密追荣三代,赠公太傅,妣罗氏追封仁寿郡夫人
大父赠太子少傅,妣李氏封赵郡太夫人
曾大父赠太子少保,妣张氏封清河郡夫人
五年二月日,枢密奉公、夫人之丧,归葬于相州安阳县新安村,距祖茔三十里。
其铭曰:
韩氏自唐,载德以世。
丁时孔艰,秉节愈厉。
公奋在初,才克有试。
曰州曰邦,以功以事。
岂不较利,通久勿僿。
亦既立法,究穷罔斁。
布威东夷,申化南裔。
维皇之咨,宜辅于治。
若时之赡,则协于义。
年胡弗淑,位胡弗至。
靡人不嗟,彼含谁怼。
在子而昌,实公之嗣。
衮服以章,葬则有制。
豆笾式嘉,祭则备器。
孝于有家,传千百祀(《河南先生文集》卷一六。)
者:原无;
「所」下原有「挤」字,据右引增、删。
龙池庵三首(相传伏虎禅僧开山处山顶有龙井蜥蜴见则雨) 其一 明 · 唐顺之
七言律诗 押词韵第十四部 出处:明诗纪事 戊签·卷九
远游为访白云岩,转尽孤峰路更南。
龙见小身时出井,虎驯大士旧开庵
禅心客思俱潭水,古佛寒松共石龛
坐对老僧无一事,夜深相与说《楞严》。
晦庵朱先生(一○)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六、《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二
□□□□列荐之地于富沙,富沙语郑子仁云,干当为之游谈诸司
闻其说盖云,吕仙游虽与吕子约为再从兄弟,然其议论趋向绝不似子约,可叹可叹!
名家之子不能安分,求荣得辱,其褒也乃所以为贬也。
干去岁扶护还家,家兄相谋葬地,告以蔡丈所迁穴。
只是盖得不密,地中虽有水痕,而所藏之禾两年尚发青牙,此可见地气之煖。
家兄不从,乃自见行视数处,皆全不成形局,后乃注意两处,其一号庵前,其一号后窟
庵前却在旧坟包内,止是山包向里,却于山背开穴,形尖势反,风气宣泄,土石顽矿。
后窟乃在背,逼窄反逆,又更全不成地头。
此两处虽村夫牧童亦知其不可,家兄执之甚坚,其说以为合宗庙水法。
及亲旧如肤仲、景思、谦之、彦忠、溥之诸人来说,即以无风水、无祸福却之,以为蔡季通信风水邪说,故有身窜子死之祸,惟吕东莱真是大贤,见得明白。
诸弟力以为言,则欲委而不葬。
见其所执之坚如此,决欲以六月十六日葬庵前穴内。
舅氏劝其并举先人合葬,及开圹见欹侧之状,方恻然欲宽葬期。
以去岁曾用砖结砌两处,作两小圹,试其可用与否。
开庵前一穴,则满穴皆臭水不可近。
恐其说之不胜,遂开后窟一穴,偶山燥无水,遂决以为可葬,目下用工开掘。
其地头全无可取,全不成形势,但欲幸其说之胜,而不思亲体之安;
但以为无水,而不思水之外尤有可虑。
所幸葬期尚宽,犹可商议。
但家兄既坚不用蔡丈之穴,以为便试得无水,亦不可用,则无复可言者矣。
日夜思之,心神昏乱,无以处此。
以兄弟论之,则止得顺从
以父母遗体论之,则人子之心实有所不忍;
以目前未葬论之,则不可以不速葬;
以既葬而有水蚁之患论之,则不如缓葬之为愈。
长上之意以不葬其亲,其名固不美;
欲兄弟之欢以亏父母之遗体,其实又不安。
智识浅陋,莫能决此,欲望先生为熟思之,赐以一言。
若以为可从,则止得俯首听命;
若当熟谏,则亦乞先生反覆为家兄言之,以释其惑。
干亦率亲故力言之,少迟一二年,以俟其定。
先生为斟酌之,存没均受大赐。
逍遥子 南宋 · 蔡元厉
五言律诗 押真韵
身在逍遥境,开庵寓此身。
红尘不到处,白日独閒人。
月满云山夜,花留玉洞春。
坐中无俗客,猿鹤故相亲(清宋广业罗浮山志会编》卷一七)